抄課本抄試卷有人會覺得老師的這種布置的作業(yè)內(nèi)容沒有什么意義,程度上只是在懲罰孩子,對孩子的學習沒有什么作用,也有人覺得這樣的作業(yè)內(nèi)容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既能夠對那些不好好學習的學生起到警示作用,也能鞏固知識,你怎么看這兩種說法呢?小學生的學習習慣和學習方法還在培養(yǎng)和摸索階段,有些學習方法和習慣有沒有用,是要根據(jù)具體的情況來分析的,無法直接的給出有用沒用的結論!
孩子教育較科學的方法叫做“因材施教”,即你是什么水平、什么能力就給你適用這種能力的教育方式。但是就目前而言基本上我們常人能夠接觸到的學校教育幾乎都不存在這種可能性。而比較“接近”的方式,即“分班”,又被明令禁止。所以現(xiàn)在再去討論教學是否“科學”的時候,我們往往細心點的話就會發(fā)現(xiàn)我們不再的討論“教育是否科學”,而是某種“要(懲)求(戒)”是否“科學”……
這就很難講了,因為這種事情是需要有“載體”的,即學生,而且要有發(fā)生的條件,即學生犯錯??墒强紤]到不同學生在同類問題中表現(xiàn)出來的錯誤程度、錯誤內(nèi)容以及錯誤的性質都可能不同,那么自然那說在處罰的要求上也應該是存在差異的才是。
而且,就連“懲罰”是否是需要對于不同的孩子而言也是不一樣的——有些孩子別說你去罰他了,但他們知道自己已經(jīng)出錯的時候他們就已經(jīng)開始主動地去改變了,而有些學生,這種事情都已經(jīng)是習以為常了。那么對前者來說,罰抄就是“不科學”的方式了——因為罰的本來目的再罰之前就已經(jīng)達到了,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而后者本著對學生負責任的態(tài)度——其實嚴格意義講“義務教育”階段,不是說只有求/逼著你需要去上學,實際上作為學生和學生的監(jiān)護人還有責任、義務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學習任務!簡單直白點說就是你需要得達到的教學目標才行,這也是你的“義務”!
只不過在實踐中很少有人去關注著點——畢竟自己爹媽都不在乎自己孩子,別人說什么都很不合適。但是這些“別人”中不會包括孩子的老師的。
想做個點的老師其實也不難——別當班主任、別在乎班級成績、家長說什么就是什么、作業(yè)要少布置、能自己做的事情不用麻煩家長、少組織或者干脆不要組織活動,班級群這種東西要么不要要么要了但是除了發(fā)通知禁止說話、下班之后就關機……但是如果老師還想去幫助孩子增強,單反還有那么一點點的責任心,那就會去對學生提的要求,而較基本的“獎懲”是應該有的!
在這件事情上,我認為所謂的“科學與否”也要因人而異。
建議老師在布置抄課文和抄試卷這樣的作業(yè)的同時,要顧慮到是否對孩子學習知識有用,不要為了懲罰去懲罰孩子,以上的這些分析和看法大家可以看看!